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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醫療法82條修法的附帶決議,就是要研擬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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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醫療法82條修法的附帶決議,就是要研擬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。

這個草案與之前的醫糾法咎責賠償是不一樣的精神。

醫療事故預防及醫療爭議處理有二個很重要的精神--出現醫療爭議之後的協調,和嚴重醫療事故發生之後的系統性檢討,避免未來的事故發生。

今天的逐條審查我一再地要強調,這個修法不應該再陷入醫病敵對、醫病不信任的思維,而是應該回到「不究責個人、檢討系統疏漏,用溝通與信任弭平醫病之間的誤解」,以不需擔憂之後的司法訴訟可能的前提之下(訴訟權並未被剝奪,之後走訴訟不受限制),讓醫療爭議的爭點可以做為醫病雙方彼此了解的重要資訊釐清。

今天的委員會逐條在不同意見的仔細討論之下,才處理到第四條,但是很多名詞的釐清、定義的疏理、醫療專業的保障與精進,都必須在修法過程一一處理。

很多時候,醫療爭議來自於溝通過程的誤解,還有對於醫療專業的不理解,甚至包括長期以來社會對於「孝順」、「盡力」的文化壓力也加諸在醫療照護的期待;健保降低了病人在獲得治療的經濟成本,但是長期以來我們也忘記了疾病的不確定性、疾病的不可逆,與死亡的不可避免。很多時候面對醫療結果的不如預期、不滿意,醫事人員和病患與家屬都覺得遺憾,卻沒有對包括悲傷輔導、心理諮商和失落準備的空間和能量。

期待接下來 醫師立委邱泰源 帶領的修法討論,我們能夠逐漸回歸重要的精神:醫病之間的彼此諒解、彼此尊重,並且一起面對除錯的系統機制。我們都希望醫療專業更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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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走一圈的臨床醫師,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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